春节很快就要来临,春运民工流和学生流、探访亲人流逐渐进入高峰期,高速公路各类交通活动日益频繁。记者今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了充分遵循传统春节家人团圆的习俗,1月25日零时至2月9日24时(农历除夕至十五)省内高速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教育不处罚。
对非现场查获的适用警告处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录入违法信息系统,由违法人选择支队任一交通违法教育学习室,登录交通违法教育学习系统抽取试题进行学习并测试,测试合格的,由民警开具违法处决书,处以警告处罚。
只教育不处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法定处罚在罚款200元以下(含),记3分以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驾驶人主动接受教育并及时改进的,包括超速50%以下、不按规定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在内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以下几种情形,不包括在不处罚范围内:
(1)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的;
(2)无故不接受教育、拒不停止或消除交通违法行为的;
(3)抗拒执法或故意实施违法行为扰乱交警执勤执法的;
(4)已经造成危害后果或造成社会影响无法消除的;
(5)三次以上实施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已适用警告程序,仍不悔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