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封杀“低成本”澳门游
信息来源:太原晚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1-8-13 10:42:23
本月起,省内赴澳门旅游组团社与澳门地接社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做到:双方明确旅游团吃、住、行、游、购、娱的具体安排,并特别指出在澳门的购物场所、购物次数、停留时间;旅游团团费须注明包含项目、支付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如有自费项目,须注明内容和价格。其中,组团社不得以低于接待服务成本的价格招揽游客,未经游客同意,不得将游客转交给其他旅行社组织、接待,坚决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反对胁迫游客购物,如发生此类事情,领队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同时,地接社必须具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发出的牌照,不得以低于接待服务成本的价格向组团社报价并承接旅游团,不得要求导游带领不支付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成本的团队出团,不得要求导游承担接待费用;地接社导游必须具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发出的导游工作证,在游客抵达澳门时,须及时派发符合法令规定的行程表;澳门地接社和委派的导游不得欺骗或胁迫游客购物或强行要求游客参加需要另行自费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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