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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快讯

张家界武陵源区出台《办法》治理追客赶客为保障游客权益

发布日期:2010/1/4 13:18:21 来源:张家界日报 作者:吴勇兵

 
        为进一步巩固“平安满意在张家界”专项活动成果,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秩序,创造良好的旅游区域环境,在岁末年初,武陵源区结合该区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门出台了《治理追客赶客暂行办法》。
        该《办法》第一章中对追客赶客行为进行了明确定义,并规定区旅工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理追客赶客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治理追客赶客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公园管理处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内治理追客赶客的宣传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工作,对追客赶客的治理坚持“从严治理、分工协作”的原则;武陵源京溪国际酒店《办法》第二章中详细明确了追客赶客的治理范围,包括旅游从业人员、旅行社等;《办法》第三章明确规定了旅游、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治理追客赶客的监督管理范围,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开展治理追客赶客工作,对推诿、扯皮不履行职责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由区监察局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开展治理追客赶客工作;《办法》第四章对治理追客赶客行为的处罚权限和处罚依据也逐一进行了细化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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