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炎帝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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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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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67—983年),朝廷将事官虑炎帝陵地僻路险,舟车不便,奏请将炎帝庙迁至茶陵县城南,宋太宗诏许,即移鹿原陂炎帝庙于茶陵县城南五里处。此后凡二百余年,朝廷官府祭祀炎帝神农氏的活动,均在茶陵县城南炎帝祠庙进行,鹿原陂炎帝庙几近湮没。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公元1186年),衡州守臣刘清之鉴于炎帝陵没有炎帝庙,反而保留唐代的佛寺,有点不伦不类,于是奏请朝廷,废陵前唐兴寺而重建炎帝庙。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析茶陵军之康乐、霞阳、常平三乡置酃县。此后,炎帝陵所在地鹿原陂即属酃县境地,隶属衡州府管辖。至淳八年(公元1248年),湖南安抚使知潭州陈奏请朝廷为炎帝陵禁樵牧,设守陵户,并对炎帝祠庙进行了一次大的修葺。
宋代以后,元代近百年间,朝廷只有祭祀炎帝陵的活动,而未有诏修炎帝陵庙的记载。
明代有关炎帝陵庙的修葺史书记载颇详。较大规模的修葺有三次:第一次是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
明太祖朱元璋即位后诏命遍修历代帝王陵寝由此炎帝陵庙也得到了一次全面修葺。第二次是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由酃县知县易宗周主持。这次重修是在原庙旧址上拓宽兴建,基本上改变了旧庙原貌。第三次是万历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酃县县令派人于路旁募款,发起重修。新庙规模虽因循旧制,但庙貌大为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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