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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张家界市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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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7/13 9:53:54 来源:张家界日报 作者:李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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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10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我市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工作。
一同来我市的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乔传秀、郑功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蔡力峰,副省长韩永文,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孙在田,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委员陈刚,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肖刚强陪同检查。胡伯俊、朱国军、黄惠勇、刘越高、王莉莉、易继强、王海生、杨青佑、李媛明、胡建国、刘桦、罗金铭、胡维平、刘庆富等市级领导陪同检查或出席汇报会。 检查中,检查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情况汇报。自2001年修订的《工会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该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积极推进工会组织建设、推进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推进工会帮扶和维权机制建设、推进工会经费税务代征工作等,使《工会法》在我市得到较好执行。
黄镇东介绍了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他说,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各级政府、工会实施《工会法》采取措施的情况,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履职的情况,《工会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对实施《工会法》的影响。
李建国对我市《工会法》贯彻实施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工会法》是规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保障广大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贯彻实施好《工会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张家界市的实践来看,各级各部门对贯彻实施《工会法》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特别是在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劳动关系整体上和谐稳定。下一步要更加推动工会组建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健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要做好企业与职工两方面的工作,促进双方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李建国强调,贯彻实施《工会法》要以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保障职工就业为重点,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贡献。
市委书记胡伯俊表示,我市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会法》贯彻实施力度,努力把全市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在我市期间,检查组一行还考察了袁家界、金鞭溪、天子山等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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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盛克俭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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