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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就创建“法治张家界”进行动员和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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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6/4 10:36:56 来源:张家界日报 作者:秦黎霞 陈 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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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3日,我市“法治张家界”创建动员大会在市委礼堂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并对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张家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委副书记范运田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美林作动员报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刘道龙,市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胡伯俊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朱国军、周元庭、易继强、杨青佑、胡建国、刘桦、彭清化、刘曙华、袁晓天、刘绍建、张国刚、刘庆富等市级领导出席会议。
陈美林指出,“法治张家界”创建主要目标是: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途径,逐步实现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的法治化,营造“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建设一个民主发展、法制健全、政治清明、百姓安宁的“法治张家界”。陈美林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大投入,以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保障以及经费保障,全面抓好“法治张家界”的创建工作。
刘道龙代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法治张家界”创建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法治张家界”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任务和方法,确保创建工作正常开展;要把握“法治张家界”创建的总体要求,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胡伯俊在会上强调,建设“法治张家界”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世界旅游精品建设的紧迫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法治张家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法治张家界”创建工作。要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知法守法意识;要坚持依法执政,着力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强化依法治理,全面提升经济社会管理水平。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强化统一领导,着力增强工作合力,坚持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执行力等方面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着力推动“法治张家界”创建工作落实,为加快我市建设世界旅游精品、实现富民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以“法治张家界”建设的明显成效促进科学发展,不断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市旅游局、永定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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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盛克俭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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