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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快讯

张家界武陵源旅游界掀起学习<<条例>>热潮

发布日期:2009/3/2 8:44:24 来源:张家界日报 作者:邓道理 毛诚华

   本报讯   3月1日,《湖南省旅游条例》正式实施。为全面贯彻该条例,张家界武陵源区各大旅游景点、宾馆酒店、旅行社和购物场所从业人员近期掀起了集中学习的热潮。

   《湖南省旅游条例》于2008年11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成为全省继《湖南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之后的又一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了旅行社、导游、购物、加点、住宿等多方面的问题,将对推动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湖南省旅游条例》出台后,武陵源区旅工委2月下旬采取了一系列宣传学习措施:将《湖南省旅游条例》和《湖南省旅游条例》十大亮点共打印3000份,分发到区旅工委成员单位和全区各旅游企业;发动全区各涉旅单位组织本单位系统学习《湖南省旅游条例》,并在本单位及主要街道悬挂贯彻《湖南省旅游条例》的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武陵源电视台进行为期10天的专题讲座宣传;在3月1日正式实施之日,组织区旅工委成员单位和各旅游企业走上街头,在人员流动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湖南省旅游条例》宣传点,向社会公众和广大游客发放《湖南省旅游条例》宣传册,现场解答质疑;把《湖南省旅游条例》的学习,一并列入全年所有行业培训的内容。武陵源希望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在全区范围迅速掀起宣传学习《湖南省旅游条例》的高潮,让《湖南省旅游条例》在全社会做到家喻户晓,在旅游行业做到深入人心,加强全区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规范旅游经营与服务行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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